“以房养老保险”将在全国推广_佛山市民接受程度不高

2018-08-17 2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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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试点4年之后,“以房养老保险”最近又再一次引关注。日前银保监会发布通知,决定将这一养老保险扩大到全国范围开展。然而有记者走访了解到,佛山街坊对这种新型养老形式的接受程度却不高。所谓“以房养老”保险,即是拥有房屋完全产权的60岁以上老年人将其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可以继续拥有房屋的使用权,并按照约定条件每月领取养老金,过世之后保险公司将拥有房屋的处置权。在广东,广州就是之前定下的试点城市。

以目前已有案例看,抵押一套位于广州越秀区价值为500万元的房产,老人每个月可以领取15000多元的养老金直到去世,换言之,需要领取28年才能抵上价值,又是一个看长命的模式。如果这种模式推广到佛山,佛山的街坊表示参与意愿不高。

市民李姨:我都不会去尝试,因为不想考虑这么多事情,几十岁人了。我们的思想肯定是将房子留给子女。

市民谢女士:如果拿这笔钱养老有点多,因为现在很多人都会买养老保险,都有社保的话,基本上生活都可以够用。

市民朱先生:我认为目前还不会去尝试,因为现在老人都会把房子留给儿女,毕竟现在房价这么高。

记者采访一些年轻人是否会支持您父母这么做?年轻市民则表示我肯定不会啊,我还没有房子呢。

其实从全国的试点城市来看,“以房养老”这个项目也遇冷,截至目前只有幸福人寿一家保险公司开展了相关业务,总共只有141户家庭201位老人完成签约。

有市民建议应该将以房养老保险的模式标准化、精细化,让有需要的老年人更容易操作,同时政府应该做好监管,保障老年人和保险机构的权益。

市民李伯:政府要作为一个后盾一个保证,不能只是企业本身去做出一些规定,政府监控我觉得很重要,办法要具有操作性比较全面。否则发生变化,会变得无法支撑。

对此,有市民也表示其实对于一些空巢老人,或子女不孝的家庭,这样可以保障老人晚年不用依靠子女也能自给自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