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三水5岁女童被老师拉扯致骨折是怎么回事?

2012-10-25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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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水乐平南边中心幼儿园5岁女童君君因为上课讲小话被老师罚站,结果在拉扯过程中摔倒导致右手骨折。目前,君君尚在家养伤,君君直言老师太凶不想回去读书。园方表示,事情属于意外,已与家长达成协商,并表示下一步将要求老师对小孩的教育(Education)方式方法更加柔和。

有市民向记者反映,三水乐平陆坑村5岁多的小女孩君君在幼儿园被老师将手打骨折,乐平派出所南边中队也已介入调查。记者来到了三水乐平陆坑村,见到了正在养伤的君君。君君的右手仍然包着厚厚的绷带被木板固定(fixed)。君君告诉记者,是老师拉她的时候摔在地上造成的骨折。

采访过程中,君君一直表示不愿意回去上学。“老师好凶,常常骂人。”而园方表示将承担全部医疗费用,对此,园方表示,这件事情纯属意外,他们将承担全部的治疗费用,并补偿误工费与营养费。

广东邦南律师事务所律师徐玉发表示,幼儿园老师拉学生属于职务行为,父母把小孩送到学校,幼儿园应负监护职责,在幼儿园赔偿以后,还可以追究老师的个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