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成人高考工作即将开始_考生务必了解报考要求

2018-08-23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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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成人高考工作即将开始啦!请广大考生务必提前了解以下报考要求:

一、报考时间

2018年成人高考分网上报名和现场信息确认两个阶段。考生网上报名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在区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报名信息确认手续。网上报名时间:9月1日~5日,现场信息确认时间:9月6日~9月10日。

二、报名资格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报考高中起点本科或高中起点专科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考生凭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或同等学力证明报考,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在校学生包括应届毕业班学生不得报考。报考专科起点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大学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4、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的残疾人员。

5、根据卫生部《关于2004年全国成人高校医学类专业招生条件建议的函》(卫科教便函[2004]57号)要求,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2)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3)报考医学门类其它专业的人员应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4)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对不符合上述条件且要求报考医学门类的考生,其毕业后所获的医学成人高等教育文凭将不能作为参加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考试的依据,请考生慎重报考。

(二)持广东省公安机关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在中国定居并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

三、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在9月1日-5日自行网上报名。

1、按时网上报名和交费。考生须在9月1日-5日自行上网登录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成人高考报名网址(http://www.ecogd.edu.cn/cr)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交费。报名前,考生须在网上仔细阅读考生须知,了解报名流程、考试要求、招生院校及专业(不含专业计划数)和注意事项,阅读后要签订《广东省2018年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诚信考试承诺书》(具体内容也附在考生现场信息确认的报名表背面),然后在网上输入本人报考基本信息,采集相片、绑定手机号,并在网上交费。

2、报考专升本的考生须进行在线专科学历学籍验证。

A、报考专升本且已经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往届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在报名系统“专科学历验证”模块输入专科毕业证书信息,进行专科验证。

B、报考专升本的应届专科毕业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在报名系统“专科学籍查验”模块输入本人身份证号码和姓名等信息,进行学科学籍查验。

C、验证结果分“通过”和“不通过”两种。学籍查验“不通过”的不予报考。 若专科验证结果为“不通过”的考生须自行考生须自行前往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xlrz/index.jsp)网上申请专科学历认证,并凭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历验证可能需要约30天时间,请务必由足够的提前量),于10月16日前向地级市招生办公室提交验证结果。学历验证“不通过”且未能按时向地级市招生办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考生,不予发放准考证,不安排考试。

D、申请专科学历验证的考生也须在规定时间(9月6——10日)内,到报名点现场采集照片和指纹信息,逾期不予报考。交纳了报考费的考生可保留报考资格至10月17日。

E、考生现场确认报名时须交验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考生凭假证或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证件报名的,何时发现,何时取消考生的报考或录取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考生报名时须同时填报志愿。专升本考生可填报2所院校志愿;高起本考生可填报1所院校志愿;高起专考生可填报脱产班2所院校志愿、非脱产3所院校志愿。考生可在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广东省成人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或在成人高考报名系统网页上查询所要报考的院校、专业,在网页的志愿栏目上输入院校码、专业码。

4、考生网上报名时,需准确选择考试区地点,并按系统的提示到区报名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5、网上报名时考生需设置6位数字的个人密码,以便修改本人的资料及查询考试成绩和录取结果。

6、考生进入网上报名页面,须认真阅读报名流程、考试要求,以及《考生须知》和《广东省2018年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诚信考试承诺书》,阅读完毕确认,才可进入填报考生基本信息,否则系统拒绝接受考生预报名。考生网上报名正确提交后,需记住系统所给出的预报名顺序号及个人密码。确认报名时,考生须同时确认《广东省2018年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诚信考试承诺书》。

7、考生填报网上报名信息后,须在网上按操作流程采集并上传相片、绑定手机号,并交纳报考费。相片上传不成功的考生,可以到报名确认现场进行补摄像。每名考生须绑定一个手机号,作为接受考试成绩、录取结果等信息和志愿信息确认的主要凭证,考生务必确保绑定本人手机。绑定费本人手机,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一个手机号只能用于一个考生绑定。报考费一旦交纳,不予退还。

(二)考生须在9月6日-10日到所在区报名点确认报名。

1.确认报名包括确认报名资格、校对信息、指纹采集和打印报名校对表。相片上传不成功的考生,可以到报名确认现场进行补摄像。

2.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考生先提供自己的网上报名号给报名点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录入该考生的网上报名号并使用身份证阅读器读取考生的资料,核对相关信息后进行指纹采集并提交,系统自动生成考生号,并打印出该考生的正式报名表。

3.考生要认真核对本人报名表中的内容,并签名确认。如果核对时发现有错误,请考生在正式报名表上用笔更正,再交给报名点工作人员修改,重新确认。确认报名时,若考生忘记自己的网上报名号,则可根据考生的身份证号或姓名、出生日期进行查询。网上报名只报考高中起点专科的考生,现场确认时不得增加报考高中起点本科信息。

4.考生电子档案一经签名确认,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考试与录取管理以考生签名确认的正式报名表为依据。因考生本人录入的信息错误以及因填报志愿不当原因而落选的,其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

5.凡报考高起本的考生统一到南海区南海电大报名点(地址:桂城南新三路2号)确认报名。

6、报名资格审查需交验的材料:居民身份证(现役军人凭《军官证》或《士兵证》)、居住证或居住证回执(非佛山市户籍考生)、户口本(山区县加分考生)原件和复印件 ,学历证(学历证明))、加分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由于考点场地资源不足,我区原则上只接受在我区工作和生活的佛山市户籍考生和持三水区居住证的外地考生报考。因此外地户籍报名的考生必须提供广东省居住证(三水居住地)原件以及复印件或三水区各镇街流管服务站开具的居住登记证明报考,佛山户籍(非三水区户籍)考生持单位证明或房产证报考。

四、专升本考生报考注意事项

(一)经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核准录取的成人高等学校应届专科毕业生(指2019年3月31日前可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考生,下同)可报考我省成人高等学校(不含外省高校在我省设立的函授站)。报名时需交验经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核准的高等学校新生录取名册复印件及学校出具的各科成绩(每科具体分数)合格证明材料;参加自学考试且已获得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符合毕业条件,但未领取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毕业生可以报考成人高等学校专升本,报名时须交验省自考办出具的各科成绩合格、毕业审核工作正在进行中的证明。

(二)报名系统连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查询系统”和“学籍系统”,将根据考生报考信息和考生专科毕业证信息,自动反馈验证结果。若专科学历验证结果为“不通过”,考生须自行前往广东省教育厅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学历鉴定部进行学历验证,并凭其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于10月17日前向报名点提交验证结果,学历验证“不通过”且未能按时向报名点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考生,以及学籍查验“不通过”的考生,不予发放准考证,不安排考试。所有考生无论学历验证是否通过,都必须在规定时间内(9月6-10日),到所在区报名点现场采集照片和指纹信息,逾期不予报考。交纳了报考费(报考费一旦交纳无法返回)的考生可保留报考资格至10月17日。考生现场确认报名时必须交验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考生凭假证或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证件报名的,何时发现,何时取消考生的报考或录取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已取得专科毕业证书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在报名系统中输入专科毕业证年份(4位半角阿拉伯数字)、 在“专科学历验证”模块中,输入专科毕业证书编码、毕业学校、毕业时间、毕业专业,自行进行专科学历验证,由系统反馈验证结果。

(四)报考专升本且尚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应届专科毕业生须进行在线专科学籍查验,预计毕业时间应在2019年3月31日之前。应届专科毕业生报考专升本时,证书编号可输入“待定”,毕业年份可输入“2019”。应届专科毕业生是指在报名时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但在2019年春季入学时能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考生。专科应届毕业证生必须在报名系统“专科学籍查验”模块中,输入本人身份证号码和姓名,自行进行专科学籍查验,由系统反馈验证结果。

五、照顾加分

(一)符合免试和录取时加分投档条件的考生,还应交验有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并填写《广东省成人高校招生录取照顾对象登记表》;申请免试入学的优秀运动员需交验本人申请书和省体育行政部门出具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申请加分投档的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还需出具省级体育行政部门的运动成绩证明。

(二)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需交验由安置地县(市、区)以上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开具的相关证明。

(三)符合原扶贫开发重点县和山区县照顾政策的考生,报名时需交验本人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未能在报名确认结束前补充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享受照顾加分政策。报名结束后一律不再受理加分及免试申请。

六、三水区2018年成人高考报名

三水区2018年成人高考报名点.png

七、准考证打印、考试成绩、录取结果的查询办法

1、10月19日起。考生自行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2、11月25日 省考院公布成人高考成绩,考生可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ecogd.edu.cn)或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公众号:gdsksy)微信公众号可查询成绩。

3、12月上旬成人高校录取。

4、网上查询:http://www.5184.com或http://kszx.fsjy.net

八、考试

(一)成人高考考试时间为10月27、28日,具体考试时间见附表一、二。

高中起点本科考试时间表.png

表一

专科起点考试时间表.png

表二

(二)高中起点本科各专业考试科目

1、文史、外语、艺术类:语文、数学、外语、史地(历史、地理综合)。

2、理工、体育类:语文、数学、外语、理化(物理、化学综合)。

(三)高中起点高职(含高专)各专业考试科目:文、理、外、体、艺类):语文、数学、外语。

(四)专科升本科各专业考试科目

专升本:两门公共课、一门专业基础课。

理工、经济(管理)类:政治、英语、高等数学(二)。

文史(含外语类)、中医类:政治、英语、大学语文。

法学类:政治、英语、民法。

艺术类(一级学科):政治、英语、艺术概论。

教育学类(职业教育类一级学科除外):政治、英语、教育理论。

农学类:政治、英语、生态学基础。

医学类(中医类、药学类等两个一级学科除外):政治、英语、医学综合。

(五)报考艺术和体育专业,需加试专业课,专业课考试均由各招生学校自行命题和组织考试。考生凭准考证于规定时间到所报学校参加考试,考生应向学校咨询具体的加试安排及要求。

(六)统考科目按教育部颁布的《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年版)要求命题。各统一考试科目试题满分成绩均为150分。高起本、高起专的统考科目每门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专升本每门科目考试时间为150分。

九、考风考纪

考点设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考场设有视频监控系统、考生身份识别系统及作弊防控屏蔽系统,对考生考试过程全程监控录像并使用身份识别系统对考生身份信息进行比对。各报名点要加强考生诚信教育和思想道德建设,重点加强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法规和我省成人高考考务工作相关规定的宣传教育,形成诚信守纪的文明考风。参加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进入预报名网页,考生必须先阅读《考生须知》和《诚信考试承诺书》,阅读完毕确认,方可进入填报考生基本信息,否则系统拒绝接受考生预报名。考生确认报名时,须同时确认《广东省2018年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领取省考试院印制的宣传手册,了解考生守则和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广大考生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作弊可耻”的考试理念和文明风尚。

十、其它

(一)各类成人高等学校录取的新生,应在2019年2月底3月初入学。新生入学后,学校要对已报到的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学校应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省招生办备案。报考专升本已被录取的成人高等学校应届专科毕业生,入学注册时,须提交专科毕业证书原件。未能提供专科毕业证书原件者,学校一律不予办理注册手续。凡不能通过学籍电子注册的专升本新生,学校必须要求其进行学历复核,经复核证明学历证书无效的,由学校坚决予以清退,并报省招办在录取名册上注销。

(二)考生必须严格遵守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不得弄虚作假,伪造、使用假证明、假证书。凡弄虚作假,伪造、使用假证明、假证书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录取及入学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考生电子档案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考生应认真核对本人的报名表,并对其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考试与录取管理以考生签名确认的报名表位依据。因考生本人填报的信息错误以及填报志愿不当原因而落选的,其责任应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考生若违反招生管理有关规定应予处罚的,依照教育部33号令《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执行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执行。涉嫌违法的,移送当地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九)》及有关法规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