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后坐副驾也要被判刑?危险驾驶共同罪构成条件

2019-03-05 2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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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醉驾,涉危险驾驶罪!这个道理我们谁都知道,但你绝对不知道,喝了酒,哪怕你没开车,只要干了这事,也可能涉危险驾驶罪!

三水交警在三水大桥收费站开展整治酒驾醉驾夜查行动期间,民警发现一辆白色悬挂粤R号牌小型轿车有可疑,于是依法对驾驶员进行盘查。当驾驶员摇下车窗后,民警闻到浓烈的酒味,遂对其进行呼气酒精测试,结果为80毫克/100毫升,涉嫌醉酒驾驶。

然而当民警对违法人员进行进一步调查时,却发现另有隐情。该车辆车主并不是驾驶员黎某,而是副驾驶座的乘客罗某,但二人同车,难道不知道黎某喝了酒吗?

原来,车主罗某与黎某是同事关系,当晚二人聚餐饮酒后,罗某想继续喝酒,于是主动提出让黎某从肇庆搭载自己到三水的酒吧,没想到此时遇到交警。

黎某明知自己喝了酒,但听到罗某请求后,想着自己没喝多少,并没有什么大碍,于是“逞强”接受提议,决定开车送罗某到酒吧。

而车主罗某自以为自己虽然喝酒了,但并没有开车,可以“平安”躲过交警盘查。没想到,民警以危险驾驶共犯立案侦查,对车主罗某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罗某当场表示不解,酒后没开车,喝酒开车的人并不是我,为什么我也会被拘留?三水区公安交警大队民警谭杰解释:如果明知驾驶人在喝了酒的情况下,依然把车钥匙交给他驾驶车辆,这个情节都会构成危险驾驶。(因此)罗某的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构成危险驾驶罪。

危险驾驶罪连带责任.png

危险驾驶共同罪三种情况

1、在饮酒过程中,行为人明知驾驶员必须驾车出行,仍极力劝酒或胁迫、刺激其饮酒,且饮酒后不给驾驶员找代驾的行为。

2、行为人明知驾驶员饮酒,仍教唆、胁迫或者命令驾驶员驾驶机动车的行为。

3、车辆所有人明知借车人已经醉酒还要求驾驶机动车时,仍然将车辆出借给借用人的行为。